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我局《关于对我市2007年申请认定高中、中专教师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岩市教人[2008]48号)已通过网上公文流转下发,请你们查收,也可登录“龙岩教育网”下载。
现将未尽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根据文件安排,负责通知申请测试人员本人参加测试时间及应注意的事项。具体文件可请他们登录“龙岩教育网”查看。
2.申请认定中专、中专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请于11月15日前将说课所用教材交我局人事科,供评委出题使用。
3. 更正:岩市教人[2008]48号文中要求“申请高中教师资格测试人员自带2007-2008学年高二本学科课本(美术鉴赏、音乐鉴赏、计算机教师准备高中全一册课本)及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更正为《课程标准》。
龙岩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